關于公開選聘東莞市國弘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的公告
根據東莞科創金融集團實際發展需要,現面向集團內外公開選聘下屬子公司東莞市國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弘公司”)總經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介紹
國弘公司是東莞科技創新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成立于1986年,前身是東莞市電子工業總公司,主營業務為創業投資和園區運營,專攻電子信息產業鏈、半導體等賽道投資,是上市公司生益科技(600183)和生益電子(688183)的創始股東之一;名下持有高品質商業寫字樓東莞科創金融廣場和高科技產業園國弘科技園等約23萬平方米物業;根據集團戰略部署,目前負責東科創園區板塊運作,負責搭建并運營面向全市的“東莞創投薈”投資賦能體系,自今年6月推出以來,組織開展10場高質量賦能活動,聚集超1000個機構企業參與,初步形成“東莞創投薈”品牌效應。
二、選聘崗位
東莞市國弘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1名
三、崗位職責
向國弘公司董事會負責,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弘公司章程,在國弘公司董事會授權下主持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
1.全面貫徹落實國弘公司董事會的戰略部署,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主持國弘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2.代表國弘公司經理層向董事會提交經營方針、策略和計劃,經董事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3.授權國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內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從事經營活動。
4.牽頭建立健全國弘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業務模式、工作流程、人員管理、業務發展等工作體系,打造高績效人才團隊。
5.領導國弘團隊開展宏觀經濟形勢和行業動態研究,對行業發展進行預測,及時、準確把握市場發展趨勢;研發適應市場需求的產品;持續拓展業務渠道,建立與維護公司與客戶、合作機構、政府部門等的良好關系,保證業務的穩健發展,推動達成集團和國弘公司董事會下達的經營業績指標。
6.集團、國弘公司章程及國弘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中共黨員。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政策水平,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廉潔自律。
2.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勤勉盡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品行和聲譽,個人及家庭財務穩健。
4.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戰略眼光、企業運營、領導決策、組織協調、團隊管理、溝通、執行、學習和創新能力。
5.具備與所任職位相匹配的任職經歷、專業素養,具有良好的合規經營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
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關于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規定、有關行業監管機構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1)正受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調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選任使用限制期內的,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 得聘用的。
(4)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5)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企業相關管理規定不得擔任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的其 他情形。
(二)任職條件
1.年齡在48周歲(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金融、法律、財會或理工類專業,理工科及商科復合背景優先。
2.具有10年以上經濟工作經歷且其中從事園區招商運營工作不少于5年,具備成功的園區招商運營經驗,擁有產投聯動、以引促投成功落地經驗者優先。
3.擔任園區招商運營公司總經理1年(含)以上或副總經理2年(含)以上;或擔任園區招商運營公司部門正職負責人3年以上,未滿3年的一般應當在部門正職和副職負責人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
4.具有園區招商運營業務資源,熟悉園區招商運營業務模式和運作流程,熟悉國家產業政策,園區招商運營業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財務分析、資本運營等,對宏觀經濟、園區招商運營行業發展趨勢有深入研究。
5.集團在職員工報名參加選聘的,應符合以下條件:在集團公司業務序列四級崗位工作滿2年或五級崗位工作滿1年,或在集團中層副職崗位任職滿2年,或在集團中層正職崗位任職。
6.特別優秀的可以放寬工作經驗等要求。
五、選聘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考試(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錄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期15天。
2.報名方式:本次選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3.報名入口:通過東莞科創金融集團招聘郵箱(咨詢獲取)或獵聘網進行線上報名,不受非工作時間、周末及節假日影響。
4.報名資料
(1)應聘人員需詳實填寫《東莞科創金融集團應聘人員報名表》(咨詢獲?。?,請使用電腦完成填寫后將文件保存為EXCEL文件,同時將報名表打印簽字掃描保存為PDF文件;
(2)身份證掃描件;
(3)學歷及學位證書、任職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業績成果證明、成功案例、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掃描件,其中,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
(4)近期小2寸證件照。
(二)資格初審
根據任職資格,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如符合職位要求,將在資格審查通過后通過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通知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以“筆試+面試”方式開展。總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80%,計算總成績時均保留兩位小數,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四)考察
取考試總成績排名首位者作為擬聘用候選人,并組織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報名材料真偽查驗、是否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個人信用情況和過往工作經歷等,背景調查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五)體檢
擬聘用候選人到“三甲”醫院體檢,并提供“三甲”醫院體檢報告。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集團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
公示期結束后,無異議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制度辦理錄用手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在約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八)人員遞補
應聘人員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背景調查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公示結束前放棄的、在辦理正式錄用手續前放棄的、錄用后試用期內辭職的或未能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均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視情況遞補。應聘人員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遞補等事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薪酬福利
對標市場薪酬水平,提供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符合我市引進人才政策的,可享受政策所規定的相關待遇。
七、相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選聘工作全程接受集團紀檢監察部門指導與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相關紀律和制度,確保選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由東莞科技創新金融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